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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关于双柏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sthjj -/2024-0716001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楚雄州双柏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878-6147250(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办公室);传 真:0878-6147250。

 

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花园;邮 编:675100。

名称

楚雄州双柏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建设地点

 双柏县妥甸镇、爱尼山乡、独田乡

 

建设

单位

双柏县泽楚供水有限公司

环评文

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云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双柏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拟建设地点分3个乡镇4个点。分别是:妥甸镇罗少片区人饮供水工程螃蟹冲水厂(227.87m³/d);妥甸镇新会村委会片小黑箐水厂( 260m³/d);爱尼山乡六合、把租村委会人饮安全巩固提水工程草坝子水厂( 437.61m 3 /d);独田乡大水田村委会片区人饮集中供水工程木老虎水厂(240m³/d),4个水厂均采用一体化净水设备,建设单位为双柏县泽楚供水有限公司。水厂建设占地总面积:7338m2,项目总投资(水厂部分):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生态影响:工程施工会对周边的土地利用格局造成小范围的影响,占地会对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项目建设区无珍稀保护植物,建设期间对动物栖息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主要为建筑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建筑材料堆放。产生扬尘的环节主要为施工场地开挖、建材运输、堆放和施工场地车辆的行驶。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固废环境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垃圾。

运营期影响:本项目为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项目运营期供水管网和净水厂内均无生产废气产生。②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净水过程中压滤(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压滤(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污染因子主要为SS③噪声:运营期水厂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净水设备和加压水泵产生的机械噪声④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净水厂固体废物产生环节主要包括原辅料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袋、水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不得在占地范围外占压破坏原生植被,临时占地完成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物料覆盖、及时清渣、封闭运输等防尘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原料按指点地点堆放,做好“三防”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后流入环境地表水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及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施工期固体废物:项目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用于周边绿化覆土,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各乡镇指定的地点处置;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自行清运到乡镇垃圾处理场处置。

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生产废水主要是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排泥水,经回收水池收集沉淀后上层清液作为原水利用,不能回用部分用作绿化、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2、运营期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查、保养,减少噪声污染。3、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沉淀污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药剂包装袋等,经统一收集后,由管理人员自行外运至乡镇集中处置点处置。